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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22种限用农药不让卖了!另外10种要实名购买!

    乡村老农     2018-08-14 18:42:11     浏览:2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乡村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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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关于禁限用农药的销售与购买,成为农资界及农民朋友关注的热点话题。8月1日《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成为一个明显的分水岭,很多农药经营者已陆续申领到《农药经营许可证》,各农药店就可以高枕无忧的销售农药产品了,但还是有农药经营者对于能否销售限制使用农药这个问题存有顾虑。




    只有获得定点经营资格的农药经营点,才可以销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22种限制使用农药,不过根据农业农村部2017年出台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里面标注的限制使用农药共有32种,其中就包括目前使用量较大的毒死蜱、丁硫克百威、乐果这些产品。那么未列入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普通门店可以销售吗?


    从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获得消息,除了需定点经营的那22种限制使用农药外,剩下的另外10种限制使用农药所有农药店均可经营,不过需设置专区柜台进行销售。

    就在大家对上述问题疑虑重重时,又传出了最新消息。在浙江的绍兴、平湖、建德等地,8月1日后,22种限制使用类农药将全部退出市场,不能再卖了。


    据悉,依照农业农村部、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要求,绍兴市自8月1日起,在全市禁止销售克百威(呋喃丹)、氧乐果等22种限制使用类农药,这些农药全面退出市面。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限制使用农药共有32种。按照“能退则退、按需保障、稳妥有序”的要求,统筹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与特殊产业生产用药登记实际情况,绍兴市对其中的22种农药实行全区域退市,其余10种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


    对于其他10种限制使用类农药,要求各农资公司(店)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做到实名制购买、可溯源管理,坚决确保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企业或合作组织凭有效证明方可购买。


    根据部署,接下来,绍兴市农业部门将结合‘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对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农药批发零售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严格做到不漏一家;同时将组织各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使用高毒限用农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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